如何判定是否為個人物品呢?
相關政策(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9號)指出,個人物品類進口快件是指境內(nèi)收件人(自然人)收取的個人自用物品(旅客分離運輸行李物品除外)。同時,政策(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)要求個人寄自港澳臺地區(qū)的物品,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幣,寄自其他國家或者地區(qū)的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,單件不可分割除外。
簡而言之,個人物品需要滿足如下幾個條件:
1. 收件人必須是自然人,不能是公司、單位、集體、組織等。
2. 衣服、鞋包、母嬰用品、保健品等收件人生活自用品,可以按照個人物品進境;手術刀、飛機零件、服務器、激光測量儀等等,用于盈利或者其他非自用目的就不可以了哦~
3. 物品不在海關或檢疫禁止進境的名錄內(nèi),比如:象牙制品、管制刀具、仿真槍、酸奶都是禁止進境的,可別在這里花了冤枉錢吶~
4. 假如說,你買了2件不同款式的衣服,總價700元,則未超限;2件不同款式的衣服,總價1400元,就超限了哦;但如果是1件衣服,價值1700元,由于是“單件不可分割”的,就不算超限。
5. 多個同款式同顏色的包包,如同一人分多次進口同種物品,也是不合理的哦~
如未滿足以上所有條件,您精心挑選的寶貝將無法寄到您的家中。
個人使用的東西為什么要清關?
海關作為國家進出關境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,主要職責之一就是依法監(jiān)管進出境運輸工具、貨物、行李物品、郵遞物品和其它物品,并征收關稅和其它稅費。也就是說,所有涉及進出境的物品,都是要向海關申報清關的。
有時可能會覺得沒有清關就收到了包裹,那是因為不同物品涉及的清關方式不同,所需文件、時間、繳納的稅費也不同。有些物品(比如文件)清關時無需收件人提供單據(jù),清關時間非常短且無需繳納任何費用,就會給人造成“無需清關”的錯覺。
那清關流程是什么樣的?
如果您的包裹要按照個人物品申報進境,收件人必須是自然人,物品必須滿足“數(shù)量合理、生活自用、不超限值、不屬違禁”四個條件。